“很好吃。”方应琢说。
我的吃饭速度很快,更何况一份方便面的量本就不多,几口就吃完了,我放下筷子的时候,方应琢吃了小半碗面,相比起上回见他吃了五个小馄饨,已经算是不错的进步。
见此情景,我表扬他:“真棒。”
“……怎么像哄小朋友一样。”方应琢不太好意思地说。
方应琢脸皮薄,我甚至没逗他,他的脸就浅浅泛起一层红。
以前我也对方应琢说过这种话。那时方应琢就会说,你才18岁,本来也可以是小朋友,不过现在我们两人二十好几,岁数加起来年过半百,再怎么四舍五入,在年龄上也绝不属于小朋友的范畴。
思考片刻后,我煞有其事地说:“你是小兔子朋友,简称小朋友。”
小兔子朋友点了点头。
果然,方应琢还是在我的地盘比较乖。对此我十分满意。
我顺手拿过方应琢面前的碗,把剩下的半碗面吃光。
按照打一棍子给颗甜枣的形式逻辑,现在我已经给了甜枣,理应开始对方应琢实行严肃的刑讯逼供。偏偏在这个时候,我注意到方应琢的手腕被坚硬的手铐磨得发红,尤其是尺骨茎突的部分尤为明显。
他皮肤白,有任何痕迹都会很明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