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意场上多不诚实、不纯粹,他没机会亲历过,却不少在新闻见过许多合伙人因一点意见不合便一拍两散。
哪里有真心,不止生意场,去别处寻也是难事一件。向南珺像白玉浸在墨里,出水的那一刻让他刮目相看,突然变得好不同。
纵使出淤泥不染,还是太单纯了些。
简风自己十六岁时,随父母去城里上学。校内那些顶层富二代同向南珺这种大城市公子比上不足,身价几百万却也不是问题。
金钱助人迅速建立世界观,未成年有什么问题,早早知道家大业大,迟早都是自己囊中之物。于是年纪轻轻便可以随心所欲,无人在财富面前选择叛逆。
简风有短短几秒惋惜。向南珺空有一颗不欲伤人的善心,却在玻璃塔里被保护太好,来不及知道这世界其实物欲横流,你不伤人,却未必无人伤你。
但身份过于悬殊,他只好点到为止,好让这话听起来不那么像一番说教:“身上带刺不是为了攻击,是自保。”
向南珺怔了一怔。原以为简风张口,也要和那些同龄人说一样的话,劝他短暂杀死自己理想,曲线救国。
简风却像怕自己吃亏似的,要他不要拔掉身上的刺。
那时的向南珺,似懂非懂点了点头。聊了许多,他枕着简风第二日要带他去田边的承诺入了梦。
【作者有话说】
向南珺:一见钟情就是那么一个瞬间通了电,醍醐灌顶,突然就开窍。
余回:嗯,对。
向南珺:是吧,英雄所见略同——(愣住)等等,你对我难不成也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