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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将欲取之,必先予之”,作为被前世各种营销“喂到饱”的人,李卉深谙此道。

那些食客们走近了才发现,两种口味的陶盆里,还各嵌了一个小木碗,就是给这些赏味者免费尝鲜的。

一个拿起无骨的,道是“还真是细致,把骨头都帮我们去了……”

说着便“嗷呜”一口,整只鸡脚便都下了肚,“酸爽又有嚼劲,好吃。”

和他一同前来的那位小友则不好这一口,颇为嫌弃:“当街对吃,不雅不雅。”

他则大而化之:“如你觉得不雅,我们买一份,去食肆中堂食如何?”

于是这位仁兄便被拉了进去,“小娘子,有骨无骨都来一份!”

“好嘞,客官稍坐,这就来。”李卉麻利地将两种口味分别装了盘,掂了掂,总计有一斤左右。她见他们打了酒来,便就没再问他们要不要买酒喝的话。

吃鸡脚鸭脚就是要下酒,不然阿侪爹为何要宁愿每杀一只鸡少收一钱的辛苦钱,也要每只留下一脚来攒起下酒呢?

这样一看,阿侪爹也是个爱吃会吃的。

正想着,又有之前的老主顾过来买烤肉。

李卉自然又适时地推荐起门口的柠檬鸡爪来。

那人却道自己不喜欢食酸的,“往后若是有其他口味的,我再来买!”

说着见堂中坐着的那桌新面孔客人,便壮起声气道:

“阿卉小娘子,你这烤肉,我每回都要来买些回去打酒来喝呢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