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过他还是多提了一句。
“要尽快啊,不能让他们把我们食堂的风气带坏了……”
贺明珠明白冯解放的担忧。
一矿虽然同意将大集体转给贺明珠,但这不是没有代价的。
代价就是,贺明珠要接手大集体原先职工,共计二十余人。
虽然看着人数不多,但可都是一群懒惯了的大爷。
贺明珠接手的大集体企业的全名是“乌城矿务局一矿劳动服务公司”。
从名字就可以看出,这家大集体没有明确的主营业务,也缺乏盈利点,完全是为了开办大集体企业而开办的大集体企业。
也就是说,在劳动服务公司开办时,设立的唯一目的就是吸纳待业的一矿职工子弟。
贺明珠在接收劳动服务公司时,就翻阅了全部职工的档案。
这些人没有什么学历,也缺乏专业技能,不是考不上大中专的初高中毕业生,就是作为回城知青的大龄青年。
其中最荒谬的一个职工,是一位还不满十二岁的男孩,被家人找关系塞了进来。
贺明珠还以为是自己看错了,掰着手指算了几遍,才敢确定她确实是被塞了个童工。
贺明珠:……
贺明珠严肃表态,坚决拒绝接收这个男孩。
负责和她交接公司的小领导苦口婆心地劝道:
“再等几年他不就满十八岁了,你变通一点嘛,你现在把人开除,他家里人要来闹事的。”
贺明珠态度坚决:“不行,不能开这个口子。今天是十二岁,明天就是八岁,后天两岁的也能送来了,要是这样的话,我宁愿换一家大集体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