贺明珠大手笔买了半只羊,和老板商量后,加了点钱,又搭了颗羊头和一副内脏。
本地人不爱吃羊头,嫌脏,嫌膻,还嫌处理麻烦,买的人少,羊头卖不上价,老板答应得爽快,还特地挑了只大头。
花钱一时爽,搬货悔断肠。
贺明珠吭哧吭哧地扛着麻袋裹着的血糊拉碴的半扇羊尸,左手拎着一只死不瞑目的羊头,右手提着一串滴血内脏,半身血渍,远远一看,跟那刚杀人分尸完似的。
路上的人看得一愣一愣的,不知道还以为这是汉尼拔,锅里水刚烧开,急着回家炖人呢。
好不容易回了家,顾不上换衣服,贺明珠操起家伙就开始拆羊。
羊排羊拐弯羊蝎子羊蹄,半只羊在她刀下分崩离析。
这只羊估计活着的时候天天晒太阳,补钙补得特别好,骨头贼硬,贺明珠拿普通菜刀砍得都缺刃了也砍不动,只好去厨房翻出许久未用的大砍刀。
刀放得久了,刃口有些钝,不够锋利,她又翻出积灰的磨刀石,用水冲了冲,唰唰唰开始磨刀。
正在这时,有人推门而入。
贺明珠穿着半身染血的衣服,头发上沾着刚才砍肉时飞溅的肉沫,手上提溜着一把寒光闪闪的大砍刀。
因为逆光,她眯着眼抬头看去。
来人大惊失色:“老三,你也受不了老大那臭德行,终于把他干掉了吗?!”
“二哥!”
听到熟悉而久违的声音,贺明珠一下就从地上蹦起来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