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是没了胡人便没了风险,更远处还会有敌人,远得不说,金人便也是他知道的骁勇善战的族群。他十几岁便单枪匹马闯过辽阔的草原,拿着不太详细的地图,一路向前,走走停停几个月,也了解了大夏国周围乃至远方各族各国的风土人情。

只是金人人数也不多,所以没被大夏国看在眼里。

还有更远的,他知道的便有几个,如果联合起来,实力也不容小觑。

大家都以为他武力好,实际他学识谋略更好,只是生于镇北侯府,又是镇北侯独子,他天生就得做将军。

也是因为长年与胡人打交道,李世则自然能看得更为长远,他认为应该居安思危,不应该被一时的祥和所麻痹。他理解异族之人的心思,非我族类,其心必异。

所有的异族,只要知道大夏国,了解大夏国,都是将幅员辽阔的大夏国当作一块待宰割的肥肉,他们只是在暗夜中等待最好的时机,有机会再在大夏国这里狠狠咬下一块肉来。

这一次如果不是他爹镇北侯将胡人几乎灭族,震慑住一些人,恐怕大夏国早就被围攻了。永远不能小瞧一些民族的劣根性,他们习惯了偷,习惯了抢,他们从出生就这样被教育,永远改变不了,只是他们有些会伪装自己。

李世则蹙着眉揉了揉额角,自上次从瀑布掉下来被巨浪砸中以后,他只要想一会儿事情,头就会止不住的剧烈的痛。

他想着,这次回京,要再找一些大夫看看,就算站不起来,也得把内伤调一调,不然他没有精力做事。作为主将,一天到晚要担忧和处理的事情实在太多,病秧子可不适合。

李世子自嘲的笑了笑,可惜,就是没有娶到心爱的女子,但还好,自己也没有耽误她。

马车慢慢行驶,车帘随微风轻轻摆动,外头初升的阳光透过车帘照进马车,也照到了李世则的脸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