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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也是长大了才知道,他们早就把女孩的用处给安排好了。”

因为生了三女一男,他们觉得这辈子可能就这么一个男丁,传宗接代的再多都不嫌少,没有二两肉的,多一个都如同眼中针。

“给女孩一口饭吃,希望她掏心掏肺;给男孩掏心掏肺,希望他给口饭吃。”

这种家庭现代也不少,只是生活条件好了,摄像头和追踪能力强了,舆论威力大了,洗脑的技术也更高了。

“这是你们这个时候才有的好事,我们那个时候哪里吃得上饭啊,都是野菜配着刷锅水,能活就活。”

为什么都讲究多子多福?除了劳动力和银子,也因为孩子的夭折率太高了。

养了个志高的家里已经盘算好了,大郎六岁的时候送去学堂给先生看看,有读书的天分,大妞的彩礼就是赶考的银钱,祖坟冒不了青烟的话,那就是田契。

二妞的彩礼就很确定了,除非志高是文曲星转世,不然二妞的彩礼就是给志高娶妻的。

在这种情况下,三妞就显得尤为多余,所以三妞出生以后就被连夜丢进了据说有狼出没的后山,结果刚好碰上的吃饱了肚子又死了狼崽的母狼,人类的崽子就被当成狼崽养了三个月,在冬天来临之前被猎人发现,被重新带回了村子。

不想要女儿,但某些时候要名声的家捏着鼻子接受了这个命大的三妞,却也不怎么照顾,好在母狼还记着这个崽子,时不时过来喂一顿奶,也让三妞熬到了吃野菜的年纪。

“所以我一直觉得,我真正的娘是那匹狼。”

老太太记不清所谓的家里人,却还记得母狼的模样,眉心有一撮歪歪扭扭的白毛,后腿有个三角形的疤痕,眼睛很大,尾巴断了一小节。

“那个……红姨,这些事情你是怎么知道的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