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着好看的淡绿色,放到鼻子下还能闻到豆类的香气。

砂锅鱼头要趁热吃,黎秋月从自己的那份里面捞出一块,用嘴唇试了试温度,便先把砂锅整个端进了电梯——趁热不是忍烫,前者是享受美食,后者纯属受罪。

动辄一个时辰的鱼头滋味一点不差,先吃滋味最足的鱼唇,再吃脸颊肉,吮吸掉嫩滑的鱼脑,最后连炖酥软的鱼骨也嚼了些下肚,骨头堆起高高一叠,粉皮是解决鱼头和鱼汤的插曲。

第136章

吃晚饭并不是一天工作的结束,而是开始,黎秋月把吃好的碗筷往洗衣机一丢,就抄起菜刀对着猪肉切切切,准备把明天的红烧肉做出来。

这菜听着寻常做着也寻常,但要做出邵先生口中“肥而不腻,酥而不甜,甜而不粘,浓而不咸”的口感,还是有点难度的。[1]

当然,黎秋月选红烧肉做主菜还有个重要原因——它越热越好吃。

一碗好吃的红烧肉,从选材就得慎重,夹精夹肥数十层的极品肋条平板上虽然有,但只能提前预定,黎秋月前天晚上就开始问,今天熬鱼汤的时候才到货。

肉切成麻将块放冷水里,加一杯花雕浸泡一刻钟,捞出清洗下锅倒冷水,水要一次加足,做出来的红烧肉口感才好。

水高肉两寸往上,灶上开最大火,锅里倒花雕加白醋,黎秋月还往里放了点山楂干,让肉更容易烧酥。

火烧水开,再煮几分钟,水面上会出现一层黑红的东西,黎秋月的老师说是烧熟的血水,黎秋月不知真假也懒得化验,只是拿筛子全都舀出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