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并不是,我们已经很多年不见了。是前一段时间她来演出,我们见到了。我没有想到,还能再见到她,在我心里她就象阳光一样。”
“把你送到大牢里的阳光啊?我还真的第一次见。按照我对赵妃妃的了解,她很少会做些热心帮助人的事儿,除非是有所目地,你…”
“你胡说,赵同志是我见过最好的人。当初我才刚刚十五岁,被村里那些人给追的没地方跑,最后钻进山里的山洞。受了重伤,连口吃的都弄不到。是她,往山洞里给我连着送了十多天吃的,这才让我活下来。”
“等我出了洞里能报答她了,可是她却没有再来过。”
“她的好你永远不知道,你只是嫉妒她的美貌,身份地位的恶毒堂妹。不但如此,还觊觎人家的男人,那天要把你打死了,她也就不会总是哭了。”
赵微兰全身如遭电击,她的脑子里突然间就多出了一些事儿,那是她十岁的时候发生的。年代太久远了,再加上重生,她想了半天才想起来。
“听你这么说,你并没有见过自己的恩人,那你是怎么认出赵妃妃的。”
“我当年依稀记得,她的手腕上戴着一只镯子,那天我就看她带了。咋的,你还得说那镯子是你的不成啊?”
“不是,那镯子不是我的。但是,赵妃妃当时没有救你,也没有给你送饭。她只是看了你一眼,然后就吓跑了。之后给你送饭的一直是我。”
赵微兰其实不想认什么功劳,可是她喜欢把赵妃妃所有的臂膀砍断,包括这个以后随时都能付出一切的李海超。
“不可能,不可能,你这是想让我把赵妃妃拉出来才这么说的。”
李海超根本不信,嘴角还飘起一丝讽刺。
赵微兰笑着道:“其实这事儿很好证明啊,但凡当初救过你的人,总会知道她给你包扎的是哪里胳膊。你的哪里受的伤,受了几处伤,就算再失忆也能记得一些。还有就是,每天给你送了什么饭菜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