苍灰冲了出去。
回来的时候叼回来了一只老鼠。
它知道余溪风和章秋不吃这个,把死老鼠叼回来,纯粹是为了找小橘犯贱。
小橘看它一眼,跳了出去。
下午回来时拖回来一只大鸟。
大鸟脖子纤长,有点像鹤。
身形比小橘还要大出一截,脖子上鲜血淋漓。
小橘把鸟放下,蹲到一边去给自己舔毛了。
余溪风检查了一下小橘,小橘显然是经历了一次激烈的搏斗,毛都被啄下来好几撮。
章秋进来,捡起那只白鹤看了看:“也就是现在了,放过去我俩都得进去。”
余溪风问:“能吃吗?”
“没毒,炖个汤试试。”
余溪风给小橘开了个罐头,小橘围着余溪风的腿蹭了一圈,把罐头叼在嘴里,跳到柜子上面去吃了。
汤煮了好一会儿,章秋尝了尝,下了判断:“不如鸡。”
章秋也是第一次吃这个:“说是野味,好像味道也就那样。”
余溪风喝了一口热汤:“也正常,正经好吃的东西,怎么会没人养殖,”
牛羊猪,鸡鸭鱼,才是历史优选。
两人在车上挑剔着鸟肉的口味,隔着很远,看到小橘扑杀鸟,像上去捡漏的喻子义,眼睁睁地看着那只大猫,叼着鸟,进了房车。
那猫少说也有二三十斤。
他小时候吃过野猫肉。
猫肉不好吃,但是那也是肉啊。
别说烤熟了,现在就算是生肉,喻子义也能吞下去。
喻子义蹲在一块被烧焦了的石头后面。
房车上的这俩人,养得起狼狗,也养得起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