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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丫头第一次学会烧菜,踩着板凳,脚尖踮得高高的,拼命翻动锅铲。

第一次会走路,两条腿哆哆嗦嗦磕磕绊绊,没走两步就摔了个大跟头。

第一次说话,她叫妈妈。

第一声啼哭,尖利嘹亮。

崔明珠一度谎称自己不记得,可她认为自己永远都会记得那一夜,男人弃她而去,她羊水破了,下面湿淋淋的、一路走一路求别人帮忙送她去医院。

拜托你了,拜托,好心人,她反反复复地合掌、恳求,据说直到手术台上仍旧在重复:帮帮我吧,我要生女儿了,带我去医院,我知道是个女儿。我知道的,没为什么,我是她妈,我知道她不想死。

我也不想死。

生孩子就像死了一回,她痛啊。

她的妈妈不在,爸爸不在,一个认识的人都没有,痛了不晓得多久才生下一个血脉相连的玩意儿。

那天晚上,她想到自己身无分文,她再也不回去了,没脸,没人肯接纳她的,一个跟着男人私奔、没结婚就生下小孩的贱女人。

她想死,死比活一了百了,双眼一闭往下一跳就结束了。

她的女儿也得死,她想,谁叫她害她。她不是她的女儿,她是那个男人的女儿,长大以后肯定跟男人一样丧尽天良、满嘴谎言。

她不能叫世界上再多一个害人的人,于是硬生生从病床上爬下来,抱着小孩登上医院顶楼,身后一条血红色蜿蜒的路。

她是要死的,母女俩一起死,最后却没死成,说不准为什么。

也许她不想死。

也许她的女儿不想死。

也许她们都不该死,就活了下来。

那是将近二十年前的事。

如今这一切疾速淡去,仿佛水汽蒸发。崔明珠神色变化,脸上残存的一点惊讶、疑惑慢慢地,慢慢被惊讶所取代。

咦,这是哪里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