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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可惜就算把她崔明珠身上的皮肉一斤斤割下来当最昂贵的牛肉卖,骨头用来熬汤,也报不起班,更别提买这样一副精美的身外物了。

真该死。

她爱一切闪耀的东西,恨一切自己得不到的闪耀。崔明珠天性如此,冥冥中或许她的女儿亦如此。

“我有钱,妈妈。”

按住她要摘下戒指的手,崔真真道:“很多。所以你想买什么都可以,想买多少买多少。”

“是嘛?”

双眼一下亮起来,崔明珠大叫:“那个谁,包起来!通通包起来!再把你们店里卖最好的金子都给我拿出来!快点!”

“待会儿再去珠宝店。”

一边不客气地指挥店员,她扭头,喜滋滋地同女儿说道:“我要卖钻石,叫鸽子蛋的那种,不打折的名牌衣服、口红!”

丝毫没有过问钱的来处,没有起疑。

妈妈就是这种性格,自卑,敏感,多疑,不讲礼貌、粗俗,兼具天真,缺少安全感,对男女以外的所有事一知半解,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。

记忆里的妈妈总是活得疲累憔悴,疾世愤俗。一具行走的活尸上即便披上红艳的皮,依然是鬼,鬼见不得天日,只在夜间出没,双眼浑浊凄楚。

崔真真第二次见她这样雀跃,上一次是因为拥有了晒得到阳光的新住所。

崔明珠一口气买了好多东西,吵着要吃自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