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妈妈,我不叫允熙。

我叫真真。

她想说,她未能说。

李允熙的妈妈决定控告,一而再、再而三地,负责案件的警员义正严辞:“经调查,崔允熙与同校生们结伴参加活动,期间言语、行为十分正常,完全是在清醒的个人意志下选择离队独行,而后落足于坑洞中,意外被陈年残留的捕兽夹所伤……”

“我想请问控告方!尽管只是出于一场令人痛心的意外事故,众所周知岛屿的拥有者——著名上市集团京代方为表歉意,五年前便向您支付了巨额赔偿,为何您至今不依不饶?是嫌钱不够多吗?”

“是否有借此炒作的心呢?”

“是出于某种商业目的吗?”

“请回答我!您只需要说是或不是!”

“安静!充分听取双方及所有证人发言后,本院郑重宣布。”

法官敲锤判定,“被告方伪造证据、掩盖事实、亵渎职责的控告并不成立!当庭释放!”

“不——!!!”

亲爱的、叫人敬爱的妈妈。

可怜的、憔悴的、形同枯槁的妈妈。

仿若被今天的狮子,一刹那无比迅猛,吼叫扑上被告的身体。歇斯底里地、疯狂地撕咬他,抓挠他,用能想到的最歹毒的言语责骂他。

“狗崽子,天杀的狗崽子!有钱人的走狗!难道你没有孩子吗?难道你不是一个父亲吗?怎么可以这样对我们允熙,这样对我的宝贝女儿!骗子京代……去死吧京代!去死时书雅!通通给我下地狱——”

尖叫,警棍,血淋淋的、被咬下来的耳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