临出发前,江泓宇让叶明珠出门在外一定小心,他过年前肯定会从岛上回来。
叶明珠把江泓宇送走,心里有些不得劲,江婶给芸娘使了个眼色。
“明珠,咱们去买些布料吧,你要去府城,总要做几件新衣服,咱们买几件成衣,再让芸娘给你做两件。”
芸娘也笑着说:“我保证拿出最好的手艺,把少夫人打扮的如同仙女一样。”
叶明珠看着芸娘夸张的神情,“扑哧”一声笑了:“就我这长相,跟仙女差的远呢。”
“谁说的?你长的很是端庄大气,别说府城,就算在京城,也算排得上。”江婶不同意叶明珠的说法。
叶明珠笑着摇头,她还是有自知之明的,哪怕有空间的滋润,她的长相也不会发生变化。
江婶见她不相信,也没有再说,反正叶明珠已经是她的儿媳妇了,长相什么的,只要江家人喜欢就好。
叶明珠不知道的是,自从她的身体里有了那颗宝珠,她的身体在慢慢地改善,一两天看不出来,可好几个月下来,还是有变化的。
她的皮肤,明显的比之前要白皙细腻了许多,再加上气质的改变,换了衣服,说是哪家的大家闺秀都有人相信。
有了这么一出,叶明珠的情绪好了很多,她干脆带着全家人一起去了锦绣坊买成衣和布料。
就算老胡和芸娘,都得了一匹。
芸娘刚开始不肯要,说他们刚来的时候,已经做过两套新衣服了,不能再做新的了,叶明珠硬是把布料塞给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