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谭宇跪在了地上:“爹,在儿子心里,您永远都是儿子的亲爹,可谭家也是儿子的家,儿子想回去见见他们。”

沈大海摸了摸他的头:“行吧,回头你收拾行李,我找马车和护卫送你回去。对了,记得带上我给你的那几个铺子的地契。”

谭宇眼眶发热,哽咽到不能言语。

“爹……”

沈大海心里有点难受:“不想回就不回,这里永远是你的家,前头我还跟你娘商量呢,婆媳经常不和,咱不能让你受夹板气,决定等你成亲时送你一个三进宅子安家。”

谭宇心里更堵了:“爹,儿子不孝,您照顾儿子已经够多了,儿子不能再领受您的东西。”他认认真真磕了三个头,然后起身,又去了主院里磕头。

沈大海心里很不是滋味,可当断则断的道理他懂,沈家偌大家产就像是一个放在闹市的金元宝,谁都想要抢,谭宇生出心思很正常。再把人留下,这份父子情分早晚会被消磨殆尽,最后兴许会变成仇人。

尤其今日女儿在风华楼的手段让他看到了希望,人心都是自私的,既然女儿有这个本事,他自然不舍得将家产交给旁人,哪怕是女婿也不行。

上门女婿吃绝户的先例太多,他不敢冒险。前头想让女儿和谢承志定亲,就是有这些考量。

读书人清高,觉得银子铜臭,不会在生意上多费心思,他想的是谢承志年轻有为,多半能入仕途,到时用沈家的银子开路,应该能走得更远。虽说沈家的银子最后还是没留住,但谢承志走得远,外孙就能过得好些,也值了。

至于谢承志会不会吃绝户……世人对于读书人的约束挺多,想要科举,先得有个好名声,否则连考场都进不去。等到入了仕,同样也要有好名声才能一路乘风而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