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把箭袋往身后一甩,“我去看看。”
晓万山握住他:“你与刘蟾同朝为官,不可为这等小事惹是非上身,为兄能应付。”
一把日头揉碎在槐叶间,像流金,缀得秋千顷眉眼熠熠,他笑:“兄长放心,我是去讲理的,以大欺小这种事,也不当在人前做。”
刘蟾之子取名为韬,被家里当眼珠似的娇惯着养大,目无尊卑更无怜悯。入学前几日,他从一胡商手里买下一个小奚奴,名为洒扫伴读,实际上就是拿来解闷的玩物。
秋千顷未及跟前,先闻几声杀气腾腾的犬吠,脚步顿止。
怕狗是他不足为外人道的一层私隐,他略微踌躇,走了几步还是驻足,隔着点距离向人群缝隙中张望——
一个约摸十三四岁的异族少年袒肩赤足,瘦得见骨,后背因在荆棘丛中拖行划出了道道血痕,伤口覆灰,显得格外污秽。
不止如此,少年左手天生畸形,小指一侧多出半截,是极罕见的六指之相。刘韬想出的“新把戏”,便是将细绳一端系于少年六指,另一端拴在獒犬的尾巴上。他指使手下小厮执快鞭,狠抽獒犬脖颈、腰腹等处,抽得那畜牲吃痛狂奔,少年则跟着被拖拽前行。
沙砾乱溅、荆条抽打,秋千顷瞧着都疼,可少年偏是薄唇紧抿,哼一声都无。那群二世祖扫兴极了,骂骂咧咧地将皮鞭换作棍棒,撵得狗东西发狂似的满场乱奔,而少年后背的伤也渐成血肉模糊的一大片。
场面正乱时,不知从哪杀出一只小狼崽,冲着疯狗又扑又咬。常言道,“虎落平阳被犬欺”,肌贫骨瘦的小狼立起来不及獒犬的后腿高,被凶性大发的獒犬一口咬住后颈,用力甩首抛掷出去,撞在树桩上,顿时痛得呜声。
见此情形,连自个受伤也无动于衷的少年蓦然焦躁起来。他拼命蹬腿,似乎想挣身而起,却被指端强力带得重重跌倒,很快在地上留下两道长长的绯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