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这样一代又一代地种下来,留下来的种子肯定能够完全适应那边的条件。”
这是最笨的办法,但在这个年代也没有办法。
“不过那边邻近的位置如果有种子卖,适应性应该会更好。”李知婉想到了每次去蒙古时会路过的一些城池,“让人买那里的,再跟着商队一起过去。”
四爷一想,也不是什么大事,同意了,抖了抖手里的信,继续看信。
尼楚格的信很厚,四爷还以为都是尼楚格对京城的想念,没想到都是她对蒙古的喜爱。
四爷无奈地摇摇头,“女大不中留啊。”
尼楚格写了她平日做的事情,打猎过程,和人赛马,也有她尝试改进那里的生活条件的做法,打毛线以及制作毛线的事情已经推广起来,接下来就是怎么卖了。
“商队应该会喜欢。”四爷喃喃道:“我记得羊毛衣在京城很精贵。”
李知婉点头,“是啊,目前只有宫里有,外面的能有一两件就不错了,如果商队愿意做这生意,尼楚格那边的生活应该能改善很多。”
四爷欣慰地点头,“尼楚格成熟了。”
“那当然了,都是要当额娘的人了。”李知婉满心满眼的骄傲,她看着长大的小姑娘,现在一步一步地朝着她的梦想走近,这就是最让她开心的事情。
“当额娘?”四爷一愣,又翻了一遍尼楚格的信,在最末尾的小字里看到了一句‘疑似有孕,还要等一段时间才能确定’。
“我们这是要升辈分了?”四爷笑了,“没想到尼楚格的速度也不慢。”
“也?”李知婉注意到了四爷话中的重点,“谁有了?”
四爷放下手里的信件,“瑚图灵阿也有了,一个半月,才诊断出来。”
说起这事,四爷也有些兴奋,之前一两年瑚图灵阿一直没有消息,她婆家那边也不是没有意见,只是碍于四爷这才没说出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