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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思是阿玛在所以就不想了,但十四叔不在,要想一想。

“你十四叔明天再来看你。”四爷大发慈悲,既然尼楚格喜欢十四,那就让十四来陪她玩一玩吧。

尼楚格兴奋地直拍手,“好!我还要和十四叔玩骑马!”

四爷想说他也可以,但想想十四阿哥那副模样,最终还是决定放弃。

尼楚格说的那种骑马并不是真的骑马,也不是人匍匐在地上当马的那种,就是简单的将孩子架在脖子上。

四爷想来想去,还是觉得有碍他的形象,于是推出了他的亲弟弟十四阿哥。

十四阿哥还没长大,对形象还没有那么在意,更在乎好不好玩,他也是第一次,格外有兴趣,于是真就满足了尼楚格的意愿。

那天尼楚格抱着十四阿哥的脑袋在前院逛了好久,高处的视野和她自己的矮墩墩视野是完全不一样的。

只是十四阿哥还不够高,尼楚格道最后还有点嫌弃,但谁叫他是唯一愿意的呢,尼楚格也就跟他好了,还约定十四阿哥下次来也会让她骑马。

四阿哥知道尼楚格的嫌弃,还特意提出了一个建议,增加十四阿哥的高度,“等明天让你十四叔再踩一把椅子,这高度就够了。”

尼楚格不大的脑容量里算了算,十四叔的高度加上椅子的高度,确实要更高一些,当即兴奋地点头,“好!给十四叔加凳子!”

四爷看她这模样都有点头疼,想不明白尼楚格遗传了谁,竟然喜欢刺激,越高的位置越兴奋,以后怕是越刺激的地方越喜欢去。

想到这里,四爷有点心梗,他趁着尼楚格玩的开心,和李知婉说了这件事情。

对此,李知婉很民主,“只要她喜欢就行。”

四爷诧异地看着她,“你不担心危险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