段宁脸都黑了,但既然答应了导演要拍摄花絮,他就不会中途食言,只能继续等下去。
进场时人流拥挤,陆明下意识牵住段宁的手,大概是因为在镜头下,段宁冷着脸地挣了一下,只是没能挣脱开,还被更拉近了一些。
演唱会已经开始,天上却渐渐开始落雨了。
甜丝丝的歌声穿梭在小雨间,倒让这雨水也显得黏腻了起来。
在镜头拍不到的地方,段宁低声嘀咕:“这种歌,有什么好听的……”
话虽这么说,他的眼睛却从头到尾盯着台上,不明的神色在他眼里流动,最后化作很熹微的光亮。
这光亮并不像是一场大火,而只是火堆熄灭过后的一点火星,轻轻一吹,就会熄灭得了无痕迹。
地下乐队,段宁已经待了十年。
他最熟悉的就是潮湿、昏沉的环境,底下的人群在迷离的灯光里声色犬马,是他十三岁时,整夜整夜梦境的底色。
那时他还不配上台,只能站在角落,看着头顶闪烁又璀璨的灯光,舞台上乐队倾情的表演,却连观众都称不上。
烧伤的疤痕是他祛不掉的丑陋,他明明刚从大火中逃生出来,雨季却从那一天开始,一刻未停地落下。
要怎么样才能站上台呢?
他比任何人都痛恨这些疤痕,又不能直接把这几块血肉剜出来,再重新缝好,然后告诉其他人,其实如果我上台,也能唱得很好。
天才在被造成神之前,是没办法告诉别人自己是天才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