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没问题,没问题。”宋经理笑呵呵地应道。
王团转头问叶嘉宜:“叶小姐,这样行吧?”
叶嘉宜迟疑片刻,点头:“那好吧。”
刚才叶嘉宜作势要走时,刘柳已把合同塞到郑浩手里了。
这会儿郑浩把合同拿出来,递给赵兴邦。
郑浩是个机灵小伙,否则不会被王团看重。
等赵兴邦接过合同,他又上前一步,掏出打火机,要给赵兴邦点烟,嘴里道:“钱律师,你可得好好帮忙看看,我们公司是很有诚意聘请这位小姐的,合同完全按照劳动条例拟定,没有任何职业陷阱。”
王团也道:“对。虽然律师费我们出,但你是帮叶小姐看合同,有任何疑问都可以向我们询问,我们可以做出解释的。”
这话意有所指。他相信这位钱律师听得懂。
作为一个有名有姓的律师,不会真看不懂合同。
这位之所以被人诟病,怕是重点不在“看不懂”上,而是在“坑雇主”上。
也就是说,这位品行有问题,一切为了钱。
这五十块钱可是他王团出的,他也讲明了他和叶嘉宜双方的立场。
钱律师既没说自己名字,又没说自己是哪个单位、哪个律所的。就算最后叶嘉宜发现自己被坑了,对钱律师本人而言也没啥影响,他反而得了五十块钱,何乐而不为?
偏帮叶嘉宜,指出合同的漏洞,难道不怕他们这方不付钱吗?
当然,如果这位真是“看不懂合同”的人,那就更好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