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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主的记忆中瞅了一圈,并没有发现棉衣的存在。

他们家地处北方,富人家有钱可以穿貂穿皮。

穷苦人家那真的是纯靠命硬。

若是能把棉花找到,不说其他,把棉衣传遍整个朝廷的董双燕起码能获得不少平民百姓的尊敬。

若是跟前线军方拉上关系,以后董双燕出门做生意,谁敢对她议论?

长此以往,董双燕就可以不再是渣爹的附庸。

她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人格存在,想必那时她心中就不会再拘泥于渣爹对她的感情。

“还在做呢,你说的那叫棉花的东西叫白垫子,都是有钱人家种来观赏的。”

“你怎么知道那东西能做衣服?”董双燕好奇的问道。

“嗨,儿子不是经常出去跟人交朋友吗?就是偶然听来的,也不知是真是假,娘你去试试,反正也不会亏多少钱,要是真的话,那咱家就多一项进项。”

“正好爹进的那么多粗布不是卖不出去吗?就拿来缝棉衣吧。”

他家的生意不单单是拘泥哪一种,早先靠货郎起家,渣爹生意做大后卖的东西也很多,开了一个杂货铺子。

就是看什么好卖就卖什么。

卖的又多又杂,因此家里常常会积压不少货物。

“行,娘去试试,”董双燕一向不会拒绝儿子的请求。

“只是这棉花去籽有点麻烦,还得再等等。”

安景之点了点头提醒道,“娘,棉花去籽之后,您还得把这些棉花想办法弄成一块一块的,不然这棉花填充到衣服里面去,没穿几次就缩成一团团的。”

这些步骤他都能提供工具,但是安景之想让董双燕亲自去想办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