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然说到这个,那有些事就必须说清楚。

正所谓,亲兄弟,明算账。

麦向北一共投了6350元。(5000胡志海给的赔偿款+1200卖工作的钱+150最开始给的=6350)

麦向东投了1000元,麦向南投了50元。

麦向南:

至于麦老三,他代表的是麦穗和沈星辰。

麦穗毫无疑问是厂里的顶梁柱!

不仅可携式缝纫机是麦穗发明的,厂里的这套生产设备也是麦穗发明并制造的。

沈星辰那边也拿出了6000现金,原本是准备拿来买设备的,但最后没用到。

综合考虑,最终麦老三占股95%,麦向北占股4%,麦向东占股1%。

至于麦向南

麦向南:「我就算了,当我没投。老三,你也别怪二哥不支持你,我跟你们不一样,我家穷。」

「二哥,实不相瞒,你这五十块确实忒少了点,我都不知道要怎么给你算股份。

但咱俩兄弟这么多年,你也知道我的性子,我这人有什么事,喜欢当面说。

咱丑话说在前头,我不怪你,但若将来我和大哥他们赚钱了,你可千万别眼红。

对了,还有二嫂!别到时候又在背后说我坏话。」

麦向南:「你二嫂虽然嘴碎了点,但心肠不坏,你放心,我们保证不眼红!」

「行!有你这句话,我就放心了!大哥、老四,你们可都听见了,到时候给我作证!」

麦向东笑道:「放心,老二对赚钱没有欲望,他只要有口饭吃就知足了,不会眼红你的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