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然说到这个,那有些事就必须说清楚。
正所谓,亲兄弟,明算账。
麦向北一共投了6350元。(5000胡志海给的赔偿款+1200卖工作的钱+150最开始给的=6350)
麦向东投了1000元,麦向南投了50元。
麦向南:
至于麦老三,他代表的是麦穗和沈星辰。
麦穗毫无疑问是厂里的顶梁柱!
不仅可携式缝纫机是麦穗发明的,厂里的这套生产设备也是麦穗发明并制造的。
沈星辰那边也拿出了6000现金,原本是准备拿来买设备的,但最后没用到。
综合考虑,最终麦老三占股95%,麦向北占股4%,麦向东占股1%。
至于麦向南
麦向南:「我就算了,当我没投。老三,你也别怪二哥不支持你,我跟你们不一样,我家穷。」
「二哥,实不相瞒,你这五十块确实忒少了点,我都不知道要怎么给你算股份。
但咱俩兄弟这么多年,你也知道我的性子,我这人有什么事,喜欢当面说。
咱丑话说在前头,我不怪你,但若将来我和大哥他们赚钱了,你可千万别眼红。
对了,还有二嫂!别到时候又在背后说我坏话。」
麦向南:「你二嫂虽然嘴碎了点,但心肠不坏,你放心,我们保证不眼红!」
「行!有你这句话,我就放心了!大哥、老四,你们可都听见了,到时候给我作证!」
麦向东笑道:「放心,老二对赚钱没有欲望,他只要有口饭吃就知足了,不会眼红你的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