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哦哦,好的。」

宋小娟的厨艺相当不错,做出来的兔子色香味俱全。

麦穗尝了一下,很满意。

比麦老三和麦鸿材的厨艺不知强多少倍。

想到这,麦穗颇为嫌弃地瞪了麦鸿材一眼。

然后,留下一半给宋小娟作为学费,剩下的就全部端走了。

都是亲戚,宋小娟哪好意思收学费,如果被公爹知道了,肯定要怪她的。

但她拗不过麦穗的坚持(霸道)。

宋小娟嫁给麦良材也有两年了,自然跟麦穗打过交道。

不过不多,毕竟又没住在一个屋檐下。

她完全没发现麦穗的异样。

因为以前的麦穗呆呆的,很少主动与人来往。

现在的麦穗则是高冷,不屑与人来往。

外在表现就是,都不怎么爱说话。

在宋小娟看来,都一样。

不过,今天这回接触,倒是让她对麦穗有了一点新的认识。

那就是为人特别大方!

瞧瞧这碗兔肉,还有外面那一串兔子,这么多肉说送就送了,真是好大的手笔!

如果是她,肯定舍不得。

麦穗和麦鸿材两人回去后,美美的饱餐了一顿。

就着香喷喷的白米饭,一大碗兔肉就这样被他俩吃光了,一点没给麦老三留。

麦穗是完全没这个意识,麦鸿材则是因为太好吃,忘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