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哎呦,那感情好,我老太婆最远就去过县城,没想到这辈子还有机会看见市里的好东西!”

又是那个喜欢拍大腿的老李太太带头叫了出来,平日里她跟林大嫂的关系最好,奈何她家也穷得很。

男人死的早,大儿子没养活,二儿子去了城里就再也没回来过。

小儿子倒是一直在身边,可惜十几岁的时候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被人破了相,因为那一道伤疤贯穿了半张脸,再加上跛脚,到现在都没娶上媳妇,想提供点物质上的帮助也无能威力。

“我倒是去过一次,上次俺大儿陪我看病去的,”一个大婶说着还露出了一脸怀念的表情:

“那市里人穿的歌时髦了,扎头发的皮套都比县城卖的好看,我看人小丫头戴的粉色小夹子好看,我以为最多三五块,

就想着好不容易来一趟,咬咬牙给买回来给按小妮以后结婚戴,结果一问,你们猜怎么着,我的亲娘哎,要158块钱,这都够咱全家花一个月的了。”

“啊!真的假的,市里的东西都那么贵吗?”

“老贵了,一碗啥肉都没有的面条都敢要你两块钱,要是在医院门口,敢要你10块。”

“哎妈呀,这市里个去不得啊!”

这么一说,众人就对林笙口中说的那些新鲜玩意也期待了起来,听她这意思,就是给村里人带的礼嘛!就算一人一块钱的,那也不老少呢,看来这城里赚钱是真快啊!

当时就有个没眼力见的舔着个大脸问出来了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