户口迁过来后,甭管他们私下怎么约定,或者签了什么协议,户口上写那孩子是他的孩子,法律就只认户口,可不管你什么约定。
万一他和他媳妇儿出什么意外,他二哥二嫂能信?
虽说这个万一不一定会发生,可他凭什么去冒这个原本没必要冒的风险,为了帮别人,给自己家孩子埋雷?
宁绍明问:“你说那孩子出生后的一两年要放在我家养,那谁照顾?你们请保姆来我家照顾吗?”
宁绍德下意识脱口而出:“当然是让咱妈帮忙照顾,妈知道我有儿子肯定愿意帮忙,而且二弟妹那个店平时不是不太忙吗?她抽点空跟妈一起照顾,你二嫂下课或者放假的时候,也可以回来照顾。”
听到他这话,宁绍明气笑了。
什么东西啊,竟然还想让自己媳妇儿给他儿子当保姆。
说什么让妈帮忙照顾,也不看看妈都多大年纪了,现在还病了,谁敢让她照顾?
最后照顾孩子的活,还不是落在自己夫妻身上?
宁绍明反问他:“你怎么不去找大嫂,大嫂更有空,还很缺钱,你愿意给她一笔钱,平时还给生活费,她没准真愿意帮你们。”
宁绍德被他问住了。
为什么不去找大嫂?还不是看不起大嫂家,觉得大嫂家条件不行,老三家的生活条件更好些。
虽然老三家在乡下,但是该有的东西都有,平时吃得也好,两个孩子教育得也好。
老三对大侄子、大侄女都那么好,自己儿子也是他侄子,总不能厚此薄彼吧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