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个摊位的老板看他们卖完没有补货继续卖的意思,过来试探着问:“你们不继续摆摊的话,不知道能不能把这个摊位剩下的时间租给我?”
赵如月诧异道:“还能私下转租吗?”
“管理处没规定不行。”
赵如月想,也就是说管理处也没明确表明允许这么做。
算是管理漏洞。
赵如月思索过后说道:“我得去看看有没有其他人这么做,要是有的话,我就把剩下的时间租给你。”
“好好好,你可以往那边去看看,我记得那边有个摊位也租的别人一半的位置。”
赵如月顺着隔壁摊位老板指的方向走,还真看到了他说的那个摊位,除此之外,还有个跟他们一样东西卖得快的摊位,也正在收摊。
那个摊位的摊主一边收,旁边摊位的摊主就一边把桌子往那个收摊的摊位上摆。
她往夜市街其他地方也走了一圈,又发现了一个。
提前收摊的不多,但确实有,赵如月放心了,回来后就答应了隔壁摊摊主的租借请求。
她这摊位一个月的摊位费是五百块钱,分摊到每一天就是十六快多,不到十七块。
每天摆摊的时间是晚上七点到凌晨两三点,这样一算他们只摆三四个小时确实有些可惜。
赵如月按照一天十六块钱来算,收了隔壁摊位摊主的八块钱租借费。
然后把夜市街管理处的牌子交给那个摊主,她也不怕人家不还。
这个牌子在夜市街管理处登记的是她的身份证信息。
别人捡到或者私吞也没用,她带身份证去就能挂失补办,别人手里的这张到时候就作废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