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拼尽全力侧开身子,却依旧闪躲未及,被箭刃划破了左颊,翻身摔下马来,马儿受惊,蹄子慌乱间跺了向沈白的腹部奔逃而去,沈白吃痛被踩得呕血,这次自己也受了一回筋骨断裂的疼痛。
【这回完了……】010冰冷的声音泛着一种神经质的慌乱感。
【早知道当初挑寄宿体的时候就该擦亮眼睛,不然也不会找到你这么个没用的东西。】010这会儿也不怕撕破脸,反正沈白已经完全没用了。
沈白哈哈笑出声来,混着脏器碎屑的浓稠血渍从嘴里淌出来:“随便你们,成王败寇,如果因为沈锦清是主角就注定会成功,那么你一开始就应该挑他成为宿主,这样确实就不会有后面这么多事了。”
010没法儿再接他的茬,沈锦清却开口了:“这里没人是主角,他挑上你只是因为你好拿捏,且心思不纯。你因夫贪污牵连流放,心中必然不服,上辈子死前还想拖别人陪葬,再活一回必然报复心理极强,不挑你它或许还会觉得可惜。”
“人先天的气运或许不同,有时候生而就有贫贱贵富等等不公,但你并不无辜,所作所为不是在申冤而是在作害。”
“你为什么会知道,你、难道你也重活了一回?”沈白脸色剧变,“哈、哈哈!这就是我输了的理由?!”
“你把这看作输赢?”沈锦清面带嫌恶,无不嘲讽地说。
“准确的来说,我已经重活了三世了。”
沈锦清已经把什么都想起来了。
最初的时候,他在坎河村不远处的那条河里捡到林煜,那时候林煜同样失去了记忆,不一样的是那时沈锦清父母健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