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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锦清看着他俩招呼都顾不上打一声就跑了,心情复杂,真是罪过。

……

沈锦清已经来过镇上好几次了,这会儿他带着林煜熟门熟路的在热闹的街市上逛。

林煜和他在人群中穿梭,沈锦清看他很珍惜身上那件褐色的新衣服,调笑着问:“这么喜欢我送给你的这件衣服吗?还特意穿着来提亲?”

沈锦清对待他的态度轻松自然,林煜却做不到这么坦然,在语言方面他天生就少了一根筋,只能在行动上表示他对沈锦清的喜欢和重视。

今天穿着这件衣服来,一是他真的很喜欢,二就是想让他知道,他真的很喜欢。

可惜沈锦清好像比他还要少一根筋。

林煜不知道作什么反应好:“就是……很喜欢。”

沈锦清:怎么感觉氛围怪怪的?

秉着一种趋利避害的本能,沈锦清岔开了话题:“林大哥,要不要先去看看我们的餐馆?最后再去采买东西吧。”

只要他提,林煜当然无有不应。

成亲要用的东西肯定多,沈锦清本就不打算这么快就采买迎亲那天要用的东西,而是计划先带林煜去看看沈锦华先前帮他盘下来的铺子。

逛街市只是顺便,要是真看中什么了,待会儿他和林煜看完铺子后可以顺路买,最后再雇辆牛车把东西一起运回去就好。

沈锦清租的铺子在西市一个“t”字形路口中间,离私塾都不到二里远。

这两天除了忙林煜和他的亲事外,沈锦华也带沈锦清来过两回,沈锦清在原铺主面前混了个脸熟,也签过契书拿到钥匙了,不过林煜还没见过呢。

他俩事儿都快成了,哪还有给合伙人开空头支票,不给人看到实物的道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