村里人听说姜二柱家的野猪肉卖十文一斤,纷纷回家和家里人商量,打算买点。

第18章 家里的热闹事

很快猪就杀好了。

村长拿来秤给称重,大壮给割肉,姜父收钱。

村民们基本上都是买两斤,个别的买五斤十斤。

等村民们都满意的拎着猪肉走了,姜父给村长和大壮各割了一刀肉,每块有三四斤。村长和大壮推拒了一番,也拎着肉高兴的回家了。

家里还剩下不到一百斤肉,一堆下水,一个猪头,和四个猪蹄。

姜父姜母正收拾的时候,有个瘦弱的半大小子进院问姜父,“姜叔,能把猪下水卖给我吗?”

姜父一看,是村头马老太的孙子姜林生。今年十二岁了,他爹几年前说是和别人学做生意,一走就再没回来。他娘受不得苦,就回了娘家,改嫁了。家里现在就这孩子和他奶相依为命。

“一个下水,不值钱,你都拿走吧!”

“姜叔,得给钱。”姜林生拿出五文钱。

姜父就拿了一文,“行了,钱我收了,那桶猪下水拿走吧,用完了把桶给我还回来。”

姜林生赶忙道谢,说一会儿就把桶送回来。

姜歌看着猪头说,“不晓得这个猪头三叔公要不要?”

姜父眼睛一亮,“歌儿娘,你先收拾着,我把猪头给三叔公送去。”

等姜父走了,姜歌说,“没见老姜家来买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