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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建国,你是没看着,那杨春华像是疯了一样,差点儿把你娘给捂死!现在可怎么办,我可不敢回去了。”

王建国拿起腰上别着的电棍,“我找两个人,回家狠狠打她一顿,打老实了,她就不敢了。”

王富贵还是有些不敢,“她这次可不一样了,打一顿估计不行,建国,要不然,你跟她离了算了,反正你在城里也结婚了。”

“不行。”

王建国坚决不同意,他有自己的主意,一旦和杨春华离了婚,三个孩子谁养?都是他的种,他绝对不允许杨春华带走。

但让他自己养,他不愿意,一是县城花销大,养不起,他和于菲菲有了两个孩子,算上杨春华生的,就是五个了,他的工资根本不够。

再说了,就是他愿意,于菲菲也不愿意。

王建国看一眼王富贵,还有他爹娘,年纪大了,以后谁伺候,于菲菲那个娇滴滴的性子,别人伺候她还差不多。

还有家里的地,杨春华又种小麦,又种玉米,还贴着边种大豆、高粱、芝麻,还有花生红薯,又新鲜又实惠。

这些东西村里看着不起眼,但城里样样得花钱买,这些他全从家里倒腾,能省不少钱。

还有卖粮食的钱呢,夏卖小麦秋卖玉米,一年五六千,他一个月工资也才六百来块,杨春华卖一年的粮食,能顶他差不多一年的工资,这也是他在于菲菲面前的底气。

至于卖了粮食后,杨春华怎么生活,那就是她自己事,跟他没关系。

所以杨春华这个人,别看又丑又干巴,三棍子憋不出个屁来,但其实作用很大。

只不过王建国从来不会告诉她,他只会说她丑,说她土,说她文盲什么都不懂,手里有钱都不会花,只配在家里种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