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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红小麦,不同于大平原的白小麦,红小麦更好吃,更劲道,不好侍弄,而且出产少,但在市场上的卖价却比白小麦高的多。

所以王家收获了这红小麦之后,王建国会带走一部分,因为于菲菲爱吃,剩下的,除了给王富贵和李秀芝留一部分后,其余的都卖掉换钱了。

别看这小麦是杨春华一棵棵种出来的,她一口都吃不上,卖了红小麦,换回白小麦,或者是碎大米,还不是那整个的大米,这才是杨春华的口粮。

自打王飞和王玥出生后,王家人就急了,杨春华在孩子身上花的时间太长了,眼见着六月到了,该是割小麦的时间了,她还天天都提不起精神来,下地也总是惦记着孩子,这怎么行!

王家人很快商量出这么条毒计,将王玥捂死,推到杨春华身上,正好将她解放出来,好好给他们干活,女娃子也没了,省钱又省力,一石二鸟,完美。

上辈子,他们就这么成功了。

王建国从来没想过跟杨春华离婚,这个媳妇不用他养,年年还给他挣粮食挣钱,他傻了才跟她离婚。

王富贵和李秀芝也不同意,杨春华这个儿媳妇,比老黄牛还听话,说句实在的,儿子都没她伺候的好,必须得留着她伺候他们。

于菲菲也不同意,她才不愿意伺候公婆呢,有杨春华在农村,他们家的粮食、油、菜,还有各种土鸡土鸭,全都不用买,省太多钱了。

但精明的于菲菲可不会让自己没名没分,她和王建国一样领了证,他们俩是在洛城领的,而王建国和杨春华是在乡里领的。

这时候结婚证系统根本没联网,所以没人察觉到王建国重婚了。

于菲菲见过杨春华,但杨春华没见过于菲菲,王不见王,要不是上辈子王飞为母亲打抱不平,杨春华一直到死,都察觉不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