鬼,其实在普罗大众心目中,是比恶魔和恶灵还要神秘的存在,也是最能共情的存在,因为鬼的前身是人。
而鬼的危害,相对于恶魔和恶灵来说也更低微。
有关恶魔和恶灵的电影都被拍烂了,有关鬼的电影也被拍烂了。
可那些鬼片儿,谁都知道,是特效,不是真的鬼,如今能用真鬼来拍电影,这种天然的卖点,当导演的不抓住这个机会,那不是傻叉吗?
这些人,伴随着电影制作公司们的老板们,找上马克商量的不是购买显影符的事儿,而是想从苏苏手中租借鬼魂来拍电影。
如果租借的的鬼魂是明星鬼魂,生前是影帝影后的鬼魂,就按照这个身价来给片酬,显影符也是另外花钱购买,绝对不叫苏苏吃亏。
吃亏?
简直赚大发了好吗?
苏苏拍摄二十六天,真是白天黑夜连轴转,就这也用掉了七十多张显影符。
其他导演们如果不是快手,那倒霉了,显影符的用量就是一大笔赚头。
而明星鬼魂赚的片酬,明星鬼魂自己能花用吗?
显然是不能的,这笔钱,苏苏作为鬼魂们的主人来说,绝对归苏苏所有,别说政府不敢打这笔钱的主意,就是那些明星鬼魂们的血脉后人都不敢找上门来跟苏苏说:“这钱合该给我们分一份儿。”的话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