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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当于罗威仁认定的所有物,在自己手中转一圈又交到了别人手里,他最多只能靠16的股份当个股东,那他兢兢业业、忍气吞声一辈子图什么?

——罗威仁自然不会意识到如果他不是安家女婿,以他的能力是不足以胜任类似“安氏”这样大集团的董事长兼ceo职务的,何况还是能拿16股权的ceo!

“贪心不足蛇吞象”罢了。

一旦罗威仁与安成欢离婚,不论是诉讼还是协议离婚,罗威仁至少要拿走16的公司股份,正常情况下他会与妻子均分财产,也就是说他可能分割走30以上的股份,以及安成欢名下一半的房产、储蓄和收藏品等。

根据现有的婚姻法,罗威仁出轨且有私生子是过错方,但不能想当然地让他净身出户,而重婚罪的界定非常严苛,曹清雅还达不到标准,顶多只能让罗威仁少分,不可能不分;

慕瑟也想过让罗威仁主动犯罪,咨询律师的结果是“财产分配与犯罪无关”,他就算坐了牢,该是他的也不能剥夺。

安氏企业是安家数代人的心血,不到万不得已慕瑟不希望搞到鱼死网破的局面。

思来想去,即便罗威仁死了,他现有的股权也可能流落到曹瑞函手中,只有让罗威仁协议离婚时主动放弃财产分配、让出全部股权,才是最安全的做法。

或许……

慕瑟头疼地捏了捏鼻梁,比起搞科研,商战她是真的不擅长,上个世界赚了那么多钱是恰好赶上时代浪潮加上知晓未来政策走向,一路领跑,哪有机会和别人“商战”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