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让她彻底失去了做母亲的资格。

那一年鲁大梅十七岁,1936年。

当年她离开娘家,她奶奶就说: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,你是被卖的,以后有啥事也不必回家,我们不会给你撑腰,逢年过节也不必回来,以后见面了,全当陌生人。

母亲就在一旁干活,看也不看她,弟弟们在跟奶奶要卖她的钱要去买吃的。

周大雄很满意鲁家的态度,还多给了斤猪肉。

她就是这样被周大雄领走的。

她是个没有娘家的人,没有后路,无人撑腰。

失去孩子时她恨过,甚至想杀了周大雄,杀了周大雄所有的孩子,她要报复,她有无数想法,可第二天一早,她还是照常起来做饭,照顾一大家子。

没有了周大雄,她活不下去,这个世道就是这样。

家里的孩子没有一个她生的,就算弄死周大雄没人发现,她不是被撵走,就是被卖掉,卖到的可能性占九成,卖到哪里去谁知道。

鲁家人怕丢人,也念着那点骨血起码给她卖到良家,可周家人就不一样了,尤其已经什么都懂了的周大雄的大儿子。

他们更看重的是钱。

所以某种意义上来说,周大雄是她的保护伞。

大的孩子她做了后娘的本分就行,其他的她也不招人嫌的去管,但小孩子还能养熟,尤其第四任妻子生下的最后一个小儿子,才五岁。

鲁大梅是真的把最小的几个孩子当亲生的去疼的,特别周青山,毕竟她已经不会再有自己的孩子了。

后来的几次大小饥荒,动乱,加上战争波及,各种事件,周大雄的孩子就剩下五个,大儿子周青河,四儿子周青湖,小儿子周青山,二闺女周大妹,三闺女周二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