杨爱军是懵逼的,但作为一名军人,他也不能见死不救。
他救得很及时,也就是跳下去把人捞上来而已。什么心肺复苏、人工呼吸,都是没有的。
但是方明月以有心算无心,杨爱军又怎么躲得过。
他刚把人拖上岸,田婆子就带着一群人过来了。
当然,大家并没有如方明月所愿,对她指指点点,用舆论把他们配成一对。他们只是关心了几句,知道俩人都没事儿,就完了。
上泗并没有那种男女只要有点身体接触,就必须对对方负责的观念。任何事情都得看具体情况。男女大防当然要讲,但是人命关天的时候讲男女大防,那不是瞎扯吗?
要是这样,以后大家岂不是都见死不救了?
正常的情况是,人家救了你,你要备好重礼,大张旗鼓的去道谢!还要请村里的重量级人物到场,见证这件事。
要是双方人品都过得去,可能会认干亲,以后就当亲戚走动起来。
要是一方人品一般,人家不想长期来往,就想一锤子买卖,那也会当面说清楚。这事儿谢过了就完了,以后就桥归桥路归路。
要是有人因为救人而去世,那获救的一方会给赔偿,甚至会承诺给人家父母养老送终,或者把人家留下的孩子养大成人。这些都会写成协议,双方家庭签字按手印,还有见证人也要签字按手印。以后万一有了纠纷,见证人要出面说和。
当然,也有不正常的情况。
那就是当事人本身有想法。
男方想捞个媳妇,或者女方想赖着嫁人。那就另当别论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