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0年底,她就吵着要结婚了。看上的对象也是轧钢厂的职工子弟,本人也在轧钢厂上班,

算是知根知底儿,门当户对。

19岁,要结婚,也正常。纪庆东和罗小芳又开始操持她的婚事。

71年春天,纪春梅就嫁人了。

纪庆东两口子除了让她带走了全部的聘礼,还给她准备了不少嫁妆,连压箱底的钱都给了200块。

反正他们也没儿子,东西最后也都是要给闺女的。还不如让她结婚的时候带走,这样也体面,到了婆家,也能更受重视。

73年,原主17岁,高中毕业。她知道自己不像二姐一样,可以指望父母,所以她也不将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。自己到处跑着找工作。

可是,就在她在外面努力找工作的时候,后院起火了。

知青办的人找到了纪庆东和罗小芳,告诉他们,纪珊已经到了年龄,现在没有工作,符合下乡条件,该下乡了。

纪庆东和罗小芳没有任何异议,直接就帮原主报名了。

他们不知道乡下苦吗?他们不知道纪珊不想去吗?他们不知道纪珊自己在努力吗?

他们当然知道。

但是,如果纪珊不下乡,如果纪珊找到工作留在了城里,那老四大概就得下乡了,毕竟,纪秋菊明年初就满16岁了。她今年初中毕业,没考上高中,也在家里待着呢。

他们家一个下乡的都没有,恐怕也不现实。不是老三就是老四。既然如此,就让老三去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