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瞧我这张破嘴!”

王大婶用手在自己嘴上拍打两下。

“刘娟哪里能跟苏丫头比?刘娟跟于知青搅合在一块,还想嫁给苏强?真是追着老实人欺负,心肝肠子都烂透了!”

“谁说不是呢?我以前就看着,于元亮那小子盯着村里大姑娘小媳妇看的眼神不对劲。”

“老刘家既然敢找去城里,还让于知青答应娶刘娟,那孩子八成就是于知青的没跑了!”

村民们七嘴八舌议论。

苏琬若有所思。

现在看来,孩子还真可能是于元亮的!

毕竟于元亮先前是小山村的下乡知青,后面又调去红旗公社镇上。

时间、地点上,都挺符合作案条件。

就是有一点,苏琬记得在原女主简承清返乡时候。

于元亮这个女主忠实头号舔狗可是发誓,要为简承清守身如玉的啊!

这才刚过去两年,咋就失身刘娟了呢?

不过,这倒也不是什么坏事。

不管刘娟还是于元亮,都不是什么好货色。

渣男贱女,天生一对,最好锁死,别出来祸害其他人。

今天照旧收了三百多斤蘑菇,和一些野味儿。

其中河里的野生鱼最多。

然后是野兔子,收到二三十只。

其中十二只公的,十六只母的。

母的肯定要留着下小兔崽儿。

苏琬暂时不会卖掉。

等到晚上,摘几根黄瓜,做炸酱拌面。

到晚上八点,天色完全黑下来,伸手不见五指时候,三叔背着手,满脸愁容过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