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瞧我这张破嘴!”
王大婶用手在自己嘴上拍打两下。
“刘娟哪里能跟苏丫头比?刘娟跟于知青搅合在一块,还想嫁给苏强?真是追着老实人欺负,心肝肠子都烂透了!”
“谁说不是呢?我以前就看着,于元亮那小子盯着村里大姑娘小媳妇看的眼神不对劲。”
“老刘家既然敢找去城里,还让于知青答应娶刘娟,那孩子八成就是于知青的没跑了!”
村民们七嘴八舌议论。
苏琬若有所思。
现在看来,孩子还真可能是于元亮的!
毕竟于元亮先前是小山村的下乡知青,后面又调去红旗公社镇上。
时间、地点上,都挺符合作案条件。
就是有一点,苏琬记得在原女主简承清返乡时候。
于元亮这个女主忠实头号舔狗可是发誓,要为简承清守身如玉的啊!
这才刚过去两年,咋就失身刘娟了呢?
不过,这倒也不是什么坏事。
不管刘娟还是于元亮,都不是什么好货色。
渣男贱女,天生一对,最好锁死,别出来祸害其他人。
今天照旧收了三百多斤蘑菇,和一些野味儿。
其中河里的野生鱼最多。
然后是野兔子,收到二三十只。
其中十二只公的,十六只母的。
母的肯定要留着下小兔崽儿。
苏琬暂时不会卖掉。
等到晚上,摘几根黄瓜,做炸酱拌面。
到晚上八点,天色完全黑下来,伸手不见五指时候,三叔背着手,满脸愁容过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