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景墨俯身,胳膊上的肌肉都略微发力,“趁着你还没去学校,这得抓紧……”
季凝睨他:哥,当完成kpi呢?
可周景墨也没办法。
喜欢一个人,就想天天黏着她,和她肌肤之亲。
本就那么喜欢她,她还对他这么好,想方设法让全世界都喜欢他。
就像是洋葱,一层层又包裹了上去。
他不爱这世界,但他只想好好爱她。
翌日,林小康开车载周景墨和季凝,先送季凝去店里,再和周景墨一起去公司。
林小康透过后视镜睨了后排一眼,“哥,我怎么觉得你最近越穿越花哨了?”
他说的半点没错,以前周景墨的西装那都是雷打不动的黑色,现在还有很深的墨绿,灰色,领带上还绣满了猫猫,衬得他整个人更有亲和力,时尚度满分。
“都说一个男人最近很注重穿着打扮,那就是他要处对象了,可你明明结婚了。
周景墨握紧季凝的手,放腿上,轻轻地摩挲了下她无名指上的戒指,“可以先结婚再处对象。”
林小康惊呆了,还有这种操作?
他一手扶着方向盘,一手挠头,“那哥,您看,我先跟王淑琴求婚,你觉得成么?”
季凝急了,一把从周景墨手里抽回手,瞪他一眼,真是乱教坏孩子,他们俩情况一样吗?
“别听你景墨哥瞎说!”
周景墨仰靠着,闷声笑着,因为被媳妇儿水眸瞪着,不敢笑得太放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