闻怀溪仍旧不知所然,不过很显然,另一位当事人十分精准地领悟了大舅哥姜怀志的想法。
“我想上山搞点东西来着,走到这儿了瞧着天没亮还是有点危险,正想回去便看到了闻知青。”
真实原因当然不是这样,宋未晏这么说,不过是为了让姜怀志放心罢了。
姜怀志放心了不少。
原来是这样啊,那没事了。
他就说没事儿谁会来这边,想搞点东西加加餐就说得通了。
他们大队上山不止一条路,他家后院那片儿的路是村里人最常走的,不过也是最明显的一条路。
那一片儿上山的路已经被村里人踏平了,又是山脚,没什么危险,因而平日里人来人往,有个人上山都走那儿。
就连队里的小孩子,成群结伴上山采个野菜捡捡柴火,都不是什么稀奇事儿。
相应的,有好处就有坏处。安全是安全了,与之相应的便是很不严实。无论是打个猎物还是采点蘑菇,干点儿什么都指不定会被别人看到。
第42章 这些一定是她江婵媛的。
这年头,山上的东西都是公有国家的,从山上采来的东西,按理说是要跟村里的大家一起分的。
两把野菜或是几捧蘑菇,自己勤快点或是喊了自家小孩儿,都是挺容易得到的东西。可猎物不一样。
队里没几个老爷们会做陷阱或是能有那个好运道抓到野鸡野兔的。
那东西,难得。
物以稀为贵,更何况那可是实打实的肉。要是被人看见了,你说分是不分?不分是不可能的。一个薅社会主义羊毛的帽子扣下来,不是谁都能承受得起的。
分了吧,谁家打牙祭找到的东西也不可能很大,一只鸡十来个蛋的,给大家分完,到自己手里还能剩几口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