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其实有些许的理想化,因为人生来仁善,所以君主也是仁善的,仁善的君主自然应该推行仁政。在这样的逻辑下,实行仁政的前提在于为政者的主观意愿。
徐京墨反问道,“人若生而为善,缘何会有刑罚?文帝废除刑罚,此为仁善之举,有为何不得民心,甚至引起民变?”
“德治并非只有君主一人可行,孟子在《离娄上》中提到天子不仁,不保四海;诸侯不仁,不保社稷;卿大夫不仁 ,不保宗庙;士庶人不仁,不保四体。”
孟子强调的是在上位者还是在下位者,都必须遵循仁治,否则将会国家不保、性命不保。文帝之举看似仁政,但并不是真正的仁政,因为他没有“以德服人”。
陆鹏程的观点就是,性本善、德治与仁政。
徐京墨并不认为德治是一个绝对有效的方法,因为德治对应的只能是性本善,但是性本善本身就是不存在的。“吾等可将仁善当做大米,人的本性就视之为长出大米的禾苗。禾苗可以长出大米,但是禾苗本身不是大米。”(董仲舒的观点)
换而言之,人可以生出仁善之心,但是不是说人就是仁善的。
“正因为人出生时没有善恶之分,所以要靠后天的教育去塑造他们的本性。墨子有云:有力者疾以助人,有财者勉以分人,有道者劝以教人。”
墨子的思想基础是兼爱,但是这不是今日徐京墨要说的主题,他要说的是墨子的教育理念。去推行教育,教化于民,让人知道善恶、是非、对错。
“通过教育使天下人知道礼、义、仁、善,这还不够。知行合一,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,所以还需要一些外在的辅助力量来完善。”
所谓的辅助力量就是法治。徐京墨引用的是《冠子度一》中的“守一而制万物者,法也。”
这句话意思是,法律是统制万物的根本法则,只有坚持法治,才能有效地管理国家和社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