尤其是余有根,甚至觉得自己一个农村小伙子,人家是城里来的知青,愿意嫁给他,简直是天上掉馅饼的事情。

事情到了这一步,大队长也没办法,尤其是自己儿子愿意啊,没办法,娶吧。

就是村里人,也对陈招娣的印象不坏。毕竟这也怪不着人家,还是要怪那些嚼舌根的人。

人家好好的城里姑娘,现在被害得只能嫁村里的泥腿子了。哪怕大队长家里条件好,但大家认为和城里比起来,那还是差很远的。

虽然他们对知青印象不好,但是还是觉得知青嫁村里,那就是受委屈了,低嫁了。

直到结婚的时候,又出了幺蛾子,大家才觉得自己之前还是想的太简单了。

结婚的时候,陈招娣要求按照城里人的标准来,88块钱的彩礼,还要三转一响。

更重要的是,要住新房子,不和父母一块儿住。

大队长一家当然不同意,毕竟余有根可是家里的老大,哪有老大出去住的?

在他们这里,老大是要给父母养老的,别说是结婚了,就是分家,那也不可能把老大分出去。

但是吧,人家拿捏住了余有根,让余有根对她那叫一个言听计从。

好好的一个小伙子,愣是变成了一个恋爱脑。

不许家里的人说一句陈招娣的坏话不说,那是坚定的认为陈招娣嫁他受委屈了,所以,对于陈招娣的要求,那是必须办好。

大队长能怎么办呢?难道说不接了?

陈招娣倒是什么都没自己提,就是和余有根说,什么她结婚本来是能有三转一响的,现在嫁到村里已经很让人笑话了,要是彩礼再比不上,以后她没脸回家了,因为给家里丢人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