倘若文天宝是宝,那原主文璇玑就是一根草。

在文父文母的洗脑下,原主文璇玑事事以文天宝为先。

文天宝二十五岁那年,他与相恋五年的姑娘冯纯雪谈婚论嫁。

冯纯雪的父母要求文天宝名下有一套房产,而且房子必须有他们女儿的名字。

为了心爱的未来妻子,文天宝与文父文母逼迫原主文璇玑,即使是出卖她的身体,也必须在一个月内给文天宝赚回来五百万。

原主文璇玑高中毕业,没学历,没技能,没本事,没人脉,姿色平平,她怎么可能在一个月内赚到五百万。

天无绝人之路,弘明旭突然找上原主文璇玑。

只要原主文璇玑陪他五年,弘明旭可立即支付五百万的“工资”。

为了不负文父文母的期望,为了弟弟文天宝的愿望,原主文璇玑签下了“工作合同”。

原主文璇玑把五百万给了文天宝,文天宝他全额买房,迎娶冯纯雪,高高兴兴结婚生子。

原主文璇玑开始她的“工作”,不分时间段地满足弘明旭的日常所需。

三年后,弘明旭单方面解除合同,将原主文璇玑赶出家门。

早在很久以前,原主文璇玑就知道她是一个女人的替身,是弘明旭为解相思之情而找的替身。

真身回来了,替身自然只能惨淡离开。

原主文璇玑没有任何恨意和恼怒,反而十分感谢弘明旭。

如果不是弘明旭,她哪里能给文天宝五百万,哪能让文天宝结婚生子。

原主文璇玑无处可去,回到曾经的家中。

可是,这个家已经没有她的容身之处。

为了压榨原主文璇玑的剩余价值,文父文母做主,把原主文璇玑“嫁”给乡下的男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