绣着精致的佛家莲花的丝绸手帕,她用来擦汗浪费了些,因而她没有接过来,只举举衣袖,“我用这个擦。”
他便将帕子收回去。
走了一上午,队伍停歇下来。
侍女将鸡苏熟水端给沈秀。鸡苏熟水里有鸡苏,有紫苏,还有柚花,喝下去十分甜爽清热。沈秀坐下,慢慢饮水。一抬头,便见谛伽又在诵经。
他无时无刻都在诵经,坐在骆驼上赶路时,他都在诵经。
真是一个勤奋刻苦的好孩子。她那还在上初中的侄子,应该与谛伽年岁差不多,她小侄子背个课文都活像要剐了他的命。哪里会像谛伽这样无时无刻都在习佛。
胡杨枯枝燃烧起来,饭食香味阵阵弥漫。沈秀坐在边上,无聊之至,也跟着背起单词之时,哈里克坐了过来。
哈里克一头金发,笑容阳光灿烂,“嘿!”
沈秀回以一笑。哈里克吞咽唾液。她笑起来真好看。比殿下还好看,比王后还好看,比公主还好看!
他脑袋晕乎乎的,直接摸出一颗明珠,“嘿,你瞧。”
熠熠生辉的璀璨明珠落入视野,沈秀眸光微亮,照例夸赞,“真漂亮。”
哈里克问:“你喜欢吗?”
当然,她听不懂。他也知她听不懂。他把明珠放到她手里,“汉人兄弟,我想与你拜个把子!哎你听不懂,等到了凉羌,我找一个会说汉语的人告诉你,我想与你拜把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