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6页

他们这才发现原主似乎继承了两人的特质。

两人深思熟虑后,觉得比起吸血鬼世界,还是人类世界更适合原主。

于是,原主便以人类的身份,正常上学读书。

男主奥斯顿是原主的同班同学,也是个低级血猎。

其实原本以他的资质并不能成为血猎,但因为他全家都被吸血鬼残忍杀害,加上他非常执着。

吸血鬼协会这才勉强录用了他。

那日,奥斯顿听见呼救,发现一只低等吸血鬼在追赶一名人类女孩——女主蜜尔娜。

大约是女主对男主的吸引力。

这一刻,奥斯顿就好像没了智商,也不考虑下自己几斤几两便直接冲了上去英雄救美。

结果,虽然侥幸获胜,但自己也受了不小的伤。

而被他救下的女主蜜尔娜却早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。

于是奥斯顿就这么惨兮兮的晕死了过去。

原主恰好在这时候路过,便见男主凄惨地躺在路边,快要死了。

念着好歹同学一场,见死不救也太冷血了,原主便给他喂了一点自己的血液。

吸血鬼的血液拥有极强的自愈能力,喝下原主血液的男主身上的伤口迅速愈合。

确定他死不了后,原主便悄悄走了。

后面倒不是老套路,什么奥斯顿将蜜尔娜误认为救命恩人什么的。

毕竟原主只是个炮灰,不配拥有这么曲折离奇的剧情。

正确的剧情是,奥斯顿服用原主的血后,便逐渐恢复了意识。

靠着那一点模糊意识,他成功认出了原主就是自己的同学玉笙·卡佩。

而后,奥斯顿便想方设法接近原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