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他终于有了自己的牵挂, 不再像从前那样……”狼末顿了一下,似乎没有想到很好的词语来形容。

汪白笑了笑,在心中帮他补充:生死看淡,不服就干,这就是曾经的狼越的真实写照。

“我明白的。”汪白眨了眨眼睛, 瞳孔里倒映着狼末的身影,“你可以直接一点。”

不用拐弯抹角的。

他听得出来狼末前面的这些话全是铺垫,要是连这点默契都没有, 他还怎么做狼末的亲亲伴侣。

笨蛋狼末, 有话完全可以直说呀, 难道他还会不同意吗?

狼末有些不好意思地说:“我知道你打算把来福和来觉留给那个人类,但是,能不能带他们一起去极地?狼越最近无精打采的,我有点担心他。”

原来如此,狼末是想带来福和来觉一起去极地。

可是极地苦寒,鄂伦春犬虽然也算得上是耐寒犬种,但他们恐怕还是很难适应北极的气候。

贸然带他们离开,万一两只小小狗适应不了那里的环境就麻烦了,轻则水土不服,重则危及生命。

哪怕是当初他和狼末带着狼越还有小狐狸举家南迁,也是仗着有老师帮衬,一旦出现什么状况,以钟燕行的能力足以应付。

而且他们是从极地往大兴安岭迁徙,所处的环境是由劣向好,再加上北极狼和北极狐的超强环境适应能力,他才敢来这么一场豪赌。

“我得和老师商量一下。”汪白肃然,关乎小小狗的安危,这可不是能开玩笑的。

狼末能够理解小狗的慎重,他低下头,轻轻地吻了吻小狗的鼻尖:“不要勉强,如果不行的话也没关系,反正你不是也说了,每年的晚秋,我们都会再来大兴安岭。有了这个牵绊,狼越心里也能好受些。”

汪白眼底多了几分笑意,狼末的思维越来越活跃且缜密了,他都能想到那么长远的地方,真是难能可贵。

正如狼末所言,无论来福和来觉是去是留,都是可以接受的结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