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话说的,汪白就不太乐意了。
他承认狼哥很聪明,但他毕竟是狼,狼和人有着本质的区别。
汪白很少会有属于人类的优越感,他最大的优点是随遇而安,所以哪怕当初流落到北极,也依然能乐观向上,并且接受了茹毛饮血的生活。
很少,但不代表没有,尤其是在遇到超出动物理解认知的事物时,他却对其了如指掌,被狼末崇拜的眼神盯着,那浑身舒坦的感觉,至今都难以忘怀。
此时的汪白并不知道,那并非是属于人类的优越感,纯粹是因为他喜欢被狼末崇拜的感觉。
比吃狍子还要令他快乐。
“不听老人言,吃亏在眼前。”钟燕行看出小狗心不在焉,感觉自己就跟个老父亲一样,为了孩子操碎了心。
结果孩子还不领情,豁出去了也要和外头的臭小子私奔。
他长出口气,算了,他现在说什么小白都听不进去,不如静观其变。
要是小白真的喜欢狼末,他又何必非要拆散他们?以小白的性格,是不可能爱上哪只小母狗了,那和狼末在一起,何尝不是一种不错的归宿?
啧,他怎么就这么不想让狼末得逞呢?
自己家的小狗被狼叼了去,要不是他长期锻炼身体健康,怕是要直接被气出心脏病来。
钟燕行默默更换了项圈的录像设备,重新把项圈套在了汪白脖子上。
“绝育的计划暂且搁置,什么时候想让他绝育了,随时联系老师。”钟燕行还不死心,又提起了绝育。
汪白连连后退,不管是给狼哥做绝育还是给自己做绝育,都绝无可能!
老师想都不要想!
逃离钟燕行的车以后,汪白一眼就看到了闭目养神的狼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