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们会把狼越扒皮拆骨,狼皮和狼骨留着卖钱,狼肉烤熟了当做晚餐。
说实话,汪白还挺想看看狼越那家伙面对屠刀时的模样,不知道它会不会后悔,自己曾经妄想吃掉一只可怜无助又弱小的小萨摩耶。
狼末那边已经集结完毕,他看了眼正在沉思的小萨摩耶,冷冷地询问狼群:“到底发生了什么事?”
野戈回答道:“您离开之后,狼越也不愿称王,他说反正现在也是冬季,不适合长途跋涉,大家就先住在一起,一起捕猎一起吃,等来年春天就散伙。”
“胡闹!”狼末咬牙切齿,“你们就没反对过?”
野戈摇了摇头,长尾瞥了他一眼,走过来将他挤到一边,替他接下话茬:“野戈本想暂代狼王,但是狼越不肯。他说谁能打得过他,他就承认谁是狼王,否则谁都别想当狼王。”
狼末暗暗心惊,他以为自己离开狼群后,狼末就会成为新的狼王,没想到这个蠢货居然打着解散狼群的主意?
既然不想和狼群生活在一起,那狼越又何必处处和他叫板,让所有的狼都以为他对狼王之位垂涎已久。
狼末忽然发现,自己似乎从来都没有了解过这个弟弟。
这些等救下狼越以后,自然会有答案。
“说说敌人的情况。”狼末正襟危坐,神情是说不出的认真。
长尾:“是人类抓走了狼越,他们的速度不快,但是却能远距离攻击我们。”
还有很多人生活在极地,所以狼群对他们并不陌生,尤其是年纪大一些的狼,都见过人类用捕猎动物。
野戈:“他们手里的长管是他们的武器,狼越被长管子喷出来的东西射到之后就晕了过去。”
蓝眼鄙夷地看了他一眼:“那是枪,是人类的武器,发射出去的东西是子弹,速度非常快,我们根本躲不开。”
“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