狼末简单安排战术,而后把汪白放下,藏进灌木丛中。

高速追猎的时候很难照顾到小毛球,这附近没有其他生物的气息,把毛球藏在这里也相对安全一些。

小萨摩耶有自知之明,他小小声地:“汪汪。”告诉狼哥自己会乖乖待着。

还有,早点回来。

狼末舔了舔小狗的脑袋,带领狼群朝着驯鹿进发。

汪白用爪子拨开枯枝,碎雪顺着枯枝落在他的耳尖,他也只是随意抖了抖耳朵,继续专注地偷看。

狼哥并没有一开始就带领狼队冲锋,这很聪明,因为驯鹿的速度比北极狼更快,它们的耐力也更好,天生就是跑步健将。

物竞天择,适者生存,在漫长的进化中,驯鹿只能不断地提高奔跑的速度,才能甩开身后紧追不舍的追猎者。

即便是只有几周大的幼鹿,速度也能和北极狼全速奔跑的速度持平,但它的耐力更好,往往能化险为夷。

六条北极狼兵分两路,狼末带一组正面逼近,狼越则带领另一组从旁策应。

狗狗的视力有限,离远了他看到的只有模糊一团,只能依靠嗅觉判断狼群和驯鹿大体的位置。

好想跟上去看看,这可是难得一见的北极狼捕猎现场。可惜他跑得太慢,还不如老老实实在这等着干饭。

北极驯鹿的肉,应该比北极兔还要好吃吧?

吸溜。

驯鹿的反应非常快,这种刻在基因里的警惕,帮助它们逃脱狼群的追捕。

但它们这一次遇到的是狼末。

早在追击之前,狼末就安排狼越带队悄然潜入驯鹿后方,他深知驯鹿耐力很强,所以他们只有一次机会,务必一击即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