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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没事,其实当初他也不知道我的身份,俗话说,不知者不怪嘛。”

小嫣然却不知兀离在想什么,只跟稽粥说话,脸颊还微微泛红,当然,这不排除她出门前擦了胭脂的可能。

“那我们这就算冰释前嫌了吧。”稽粥见状,也笑了笑。

“本来也没有嫌隙啊。”小嫣然摇了摇头。

“对对对,我和小翁主确实没有嫌隙,既如此,那我们就应该是朋友了。”

“我们匈奴人对待朋友是很友好的,也有互赠礼物的传统。”

“不过这趟从王庭出来的匆忙,并没带什么奇珍异宝在身上。唯有这件匕首不一般,且是我携带多年的爱物。”

“今日就赠予小翁主,算作缔结友谊的见证吧。”说着,稽粥就取下别在腰间的匕首,并递到了她面前。

只见其刀鞘上镶嵌着一块鸽子蛋大小的红宝石,且雕刻成了兽首的模样,隐约看着像是个狼头,工艺算不得如何精细,但却带着一种别样的野性之美。

这匕首的握柄处还缠绕着一层灰色的绒毛,摸起来格外柔软舒适,这一点更是毫不掩饰的凸显出匈奴游牧民族的风格,毕竟,众所周知,他们酷爱各种皮毛,用以装饰器物。

而且这东西据稽粥所说,还是他的贴身携带多年的爱物,也就更不一般了。

“爹爹?”小嫣然想要,但不知道该不该要,于是看向林清源询问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