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的名声臭了,彻底地臭了,没人愿意娶她,女人们躲着她,男人们看她时眼里只剩下欲念。

想要找办法挣钱养活自己,最后,她还是走上了那条路——第一次是为了房租,第二次是为了吃饭,第三次是为了多留点钱在身上,等到第四次、第五次,她已经麻木了,反正有了第一次,就没有回头路了。

她在那个小县城熬了几年,最后还是回了京市,她没有家可回,但至少,她还有一间林斌留下的小房子。

那房子不大,以前的她嫌弃这里不好,不愿意住,但现在沈明月知足了,至少这里不用交房租,至少她能关上门,暂时隔绝外面的那些鄙夷和轻视。

她落魄到连尊严都不剩了,可她还活着,她必须活着,她想等她的儿子长大,安安一定会来找她的。

在街边的一家私营饭店里,她找到了一份零工,每天端盘子、收拾桌子,累得腰都直不起来,浑身上下都是油腻腻的饭菜味。

日子过得不算好,但至少饿不死。只是,有时候夜里,她躺在那张吱嘎作响的床上,闭上眼,就会想起很多年前的自己——

那个坐在办公室里,涂着口红,穿着得体的衬衫和高跟鞋,笑着接电话谈笑风生的沈记着。。

她本可以活得更好的,至少不会是现在这样……是她选错了人,走错了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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饭店里油烟味浓重,混杂着廉价白酒的呛人气息,让人透不过气。

她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环境,习惯了手指沾着腥味,习惯了从清晨忙到深夜,习惯了这群粗鄙的食客在她身上留恋打量的目光。